纵观东盟各国的法律和法制制度的发展,它有两个非常突出的特点:首先,世界各主要法律文化和传统在此交融。历史上,东盟不少国家曾经是英国、美国、法国、荷兰等国的殖民地,世界两大主要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传统给这些国家的法律和法制制度的发展印上了深深的历史烙印。占后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如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等国,又增添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新内容。同时,一些宗教性的法律传统也具有较深刻的历史影响,如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等国的伊斯兰法律以及泰国、缅甸、柬埔寨等国的佛教法律。其次,各国法制建设的发展水平极不平衡。本书精要介绍了东南亚国家联盟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与发展。并重点介绍了东盟十个成员国各国的法律,包括宪法、司法制度与诉讼制度、民商法、经济法、刑事法律、国际贸易与投资法律。本书共十二章,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概述、新加坡法律概论、马来西亚法律概论、菲律宾法律概论、印度尼西亚法律概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