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6年开始至今,国家司法考试(2000年以前为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已经走过了20个年头。近些年参加考试的人每年都在20万左右,高居不下,而通过考试的人显得是那么的幸运。在这种意义上讲,把司法考试称为“天下第一考”并不为过。实事求是地讲,现在的司法考试其难度越来越大。以前那种仅仅看几遍教材就能包打天下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甚至认为司法考试就是考法条的观点也逐渐背离了其发展趋势。为了顺利地通过司法考试,我们得消除浮躁、侥幸心理,从简单地看教材、背法条、搞题海战术走向准确把握法条背后的法理,综合理解法学知识。教材是基础。因此,在复习中,我们首先应当从教材出发,而不是从背法条或者做题目开始。现在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是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2003年组织编写的指定教材的修订版。其与司法考试大纲的配套、全面性、准确性是毋庸置疑的,这也是目前广大考生首选这套教材众所周知的原因。但是,教材受其篇幅、教材的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很难反映哪些章节是重要的或者次要的,哪些知识点容易命题,因此,与教材衔接配套,归纳分析涉考内容,并辅以法规、历年试题和练习题,层层渗透,将有助于考生取得最佳复习效果。同时。法条是关键。要想成功飞越司法考试这座大山,就是掌握法条,尤其是重要法条。这也是若干年前重点法条解读类的图书横空出世、大行其道的原因。但是,法条再重要,也不能取代教材。离开了教材去背法条是很难掌握法条的,当然也是很难通过考试的。事实上,无论是这几年的题型,还是所考查的学科,都已经不是简单地通过看法条就能解答的。一部完整的法律有其内在的逻辑要求,体现了制度或程序的衔接。如果只记重点法条,也不利于从整体上理解法律规定的原意,更不用说,有时候考试总会涉及非重要的法条。因此,我们提倡背法条要结合教材,有重点但也要全面。熟悉并研究历年试题是很有用的。除了不少题目都是历年试题的简单重复之外,20年以来,尤其是这10年以来,很多的考点都已经考过了,现在的很多试题都只能是变化一种角度或者综合起来进行考查。多做历年试题,能起到掌握考点,了解命题规律和解题方法的作用。适当的练兵也是非常必要的。做题目花时间也比较辛苦,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不做题目了。在看教材和背法条的过程中穿插练习能加深理解,强化记忆。当然,也正是由于做题很花时间,也由于很多题目质量不高,所以我们主张做题要适可而止,同时要增强针对...[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