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渐凸显。1994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全国首批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等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中级法院也相继设立了专司知识产权审判的知识产权庭。至今,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已走过了十年的历程。十年来,广东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理了一大批知识产权案件。1994年到2004年,广东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7302件。通过审理这些案件,特别是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捍卫法律的尊严和彰显我国的法治形象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广东法院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也持续、大幅地上升,在全国法院所占比重逐年上升:从1994年知识产权审判机构设立之初的146件;到2003年受理1024件,跃居全国第二;再到2004年受理2644件,占全国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的28.4%,雄踞全国榜首;2005年又创2738件的新高。在案件增幅大、压力大的情况下,广东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十年来,广东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也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和长足的发展。全省21个中级法院均有权受理和审理除专利案件外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等5个中院还享有一审专利案件管辖权;同时,在经过充分论证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和2005年先后指定广州市东山区、天河区、白云区,深圳市南山区、罗湖区、龙岗区,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共8个基层法院受理部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有权受理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数量居全国之首。经过十年的建设,广东法院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十年来,广东法院还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的体制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他们制定下发的《广东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年规划》为广东知识产权审判的发展描绘了宏伟的蓝图,他们出台的《关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调解的指导意见》对于促进知识产权纠纷的案结事了和提高审判效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十年来,广东法院还在审判和实践中培养锻炼了一批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审判法官。目前,全省共有一百四十余名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法官,他们中已取得硕士以上学历的有46人,占33%。同时,广东法院还通过定期全员培训、选送骨干到国外、境外学习、派员参加国内外各种专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确保法官知识的不断更新和素质的不断提高。 十年来,广东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审判领域不断拓宽、新类型案件大量涌现、法律适用难题不断出现的特点。由于知识产权大多是在前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而享有的权利,存在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因此,如何在日趋激烈的竞争和利益冲突的情形下,在新时期的知识产权审判中,找好、找准平衡点,公平、合理地兼顾各方利益,做到既要鼓励知识的创新又有利于知识的传播利用,既保护发明创造又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使用,让冲突各方达到利益平衡,是摆在广大知识产权审判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此,广东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法官们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案件资源丰富的特点,勇于探索,勤于总结,取得了丰硕的调研成果。他们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用以指导审判实践;他们撰写的一批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裁判文书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报或网站上得以公布或上网;他们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了认真的探索研究,出版了《广东知识产权案例精选》(一)、(二);各级法院的法官们还刻苦钻研,笔耕不辍,先后有五十余篇论文和调研报告得以公开发表,多篇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奖。这本《冲突与平衡: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年巡礼》是广东法院系统的知识产权审判法官的用心写就的,它展现了法官们的审判思想渊源和发展脉络,记载了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历史和现状,也见证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发展轨迹。衷心希望广东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法官们再接再厉,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出色审理好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为建设一个富裕、公平、活力、安康的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