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虑涉及面的广泛程度和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等因素,本书系首批选择了十八个常用的法律门类分别编写成书。书系对依各法律门类列出的问题的论编,分别由“精要”与“依据指引”两部分组成。“精要”题目是根据现行法律文件设定的问题(条文主旨)及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其他疑难问题归纳总结出来的。表面上看,这些题目并不像问答、案例类题目那样有针对性,有些甚至像干巴巴的词条,但实际上,这些题目正是各法律门类的“点”,实践中某一法律门类上的任何问题,都能归类到这些“点”上。题目内容的撰写也不是像学术专著或论文那样长篇大论,而是以专家意见的形式,简明扼要地阐明法理,指出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依据指引”部分则是将题目所涉及到的具体法律依据尽可能全面地列示出来。我国的法律依据是多层次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有国务院及其各部门通过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在以上依据中,法律的效力级别当然最高,但有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对实践中碰到的许多具体问题的理解和处理,还需要以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发布的相关依据作补充,因此,“依据指引”部分将上述全部依据的名称、发布时间、发布部门一一予以明确,并附以精要题目所适用的具体条文内容(个别题目较大;需要援引依据全文或依据本身属不常用的专业问题,为节省篇幅,我们仅注明了依据名称、发布时间、发布部门具体条文内容予以省略,读者可在后面的具体题目中或其他法律汇编中查找)。有了“精要”题目的清晰脉络,有了专家法理上的权威意见,再附以详细、具体的法律依据,形成了书系中各法律门类的完整体例。我们相信,这种法律图书的创新体例,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法律专业人员的实际需要,并将成为他们方便实用的参谋助手。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书系涉及的法律门类众多,编写工作量大参与编写的作者有的来自司法实践部门,有的来自教学、科研部门,分属不同行业和专业,尽管我们力求做到编写体例上的统一,但在语言风格、表述方式等方面,不同图书还存在明显差别。另外,书系使用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11月。对以上方面存在的问题,希望专家和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读者为我们及时提供宝贵意见,以便需再版时一并修订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