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法官面对一件荒唐绝顶的案例时,他唯一的选择就是作出同样荒唐的判决!本书收入13世纪以来西方法律史上近百个荒唐、搞笑的案例:有些法官比吹牛大王孟豪森男爵还要离谱,喜欢马可·波罗似的夸夸其谈;有些原告就喜欢给法庭添乱,他们的起诉简直就是丢人现眼;还有一些陪审团的成员,感谢上帝,他们没有得到出场的机会让我们笑掉大牙……这既是一部另类法律的文化史,又是一次找乐子的绝好机会!亲爱的朋友们,法律和法官永远代表着人类的美德吗?这本书记录下了1256年以来诉讼者的丑态和奇思怪想,也没有放过嘲笑那些法律的执行者的机会。神圣的法律有时也会发生一些偏差,从正义和公平的宝座上开小差到滑稽者的怀抱里去。当然,它们也不是一点好处也没有,至少,对于我们来说,这既是一部另类法律的文化史,又是一次找乐子的绝好机会,毕竟,严肃的小丑最容易惹人发笑。您为什么不笑呢?是因为极端严肃而不笑?精神上愚钝麻木而不笑?心胸狭窄而不笑?陷于巨大悲痛中而不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