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制度是规范男女两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一种社会制度,影响到社会每一个人,并且它处在社会生活的表层,是社会变迁的指示器。所以,婚姻制度问题成为社会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文集中研究了建国初期婚姻制度改革过程中,河北省婚姻家庭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全文由前言、正文五章和余论三部分构成。 前言主要介绍了选择本课题的意义、学术史、研究理论和方法、选择河北省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以及资料的来源。 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婚姻制度改革背景。河北省长期处在封建王朝统治的中心区域,受传统伦理思想影响较深。在1950~1956年婚姻制度改革前,河北省主要存在着三种婚姻制度:1.传统婚姻制度,以强迫包办、男尊女卑和漠视子女利益为特点,它在全省占主导地位;2.资产阶级改良婚姻制度,形式上提倡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实际上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残余;3.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真正实现了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这三种婚姻制度实行地域范围也有不同,传统婚姻制度在全省城乡都占绝对主导地位,资产阶级改良婚姻制度局限于城镇等资本主义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社会上层,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则主要实行在各解放区。并且,由于河北省多是革命老区和半老区,群众较多地受到婚姻自由等教育,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影响范围逐渐扩大;加之和平安定局面来临较早,在1948年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后,新、旧婚姻观念冲突剧烈,婚姻家庭纠纷大量地涌现,妇女自杀被杀事件频繁发生,故婚姻家庭问题很快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等项事业的发展,改革婚姻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