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石油进口国,在沿海以及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船舶溢出石油造成污染损害的危险不断增加,我国如何适用已经加入的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公约?是否有必要加入其他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公约?如何制订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这些都是急需研究的问题。本书研究的最大意义在于:填补国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系统深入理论研究的空白。一方面,本书的研究是系统性的,围绕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基本制度展开论述,这些基本制度构成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另一方面,本书致力于探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形成和发展的制度基础和理论基础。本文研究的另一意义是在研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