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最初由冈特·施特拉腾韦特(GiinterStratenwerth)独著,第一版于1971年面世。冈特·施特拉腾韦特是“目的行为论”的创立者汉斯·韦尔策尔(HansWelzel)的学生,多年来,冈特·施特拉腾韦特教授在瑞士巴塞尔大学教授刑法和法哲学,但一直与德国刑法学保持着紧密联系,正如这本教材表明的那样。自2000年出版第四版后,这本书的继续编写工作由另外一名作者承担。洛塔尔·库伦(Lothar·Kuhlen)1985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完成了教授资格论文,之后一直在曼海姆大学从事法学教育。被译成中文的第五版由两位作者共同编写。这本教科书主要面向学生,当然也适合同行专业人士。我们当然希望,它能够为法律专业的学生介绍参加国家法律考试所需的刑法的现行规则。但是我们的首要目的是,促进对刊法基本问题的认识,因此,我们介绍的重点是,当今各种学说观点的教义学上的渊源、它们的哲学背景以及作为社会和文化制度组成部分的法律的地位。然而,如果想尽可能全面地满足这些要求,将会出现一本内容非常广泛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