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1. 为什么要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 什么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3. 本条例适用于什么问题?
4. 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5. 什么机构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6. 什么部门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7. 对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什么职责? 第二章投保 8. 什么单位可以经过批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9. 保监会是否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10. 未经批准可否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11. 如何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
12. 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如何管理与核算?
13. 保监会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如何监督?
14. 保监会可否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依据业务情况调整保险费率?
15.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该履行什么程序?
16.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对保险费率有什么影响?
17.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对保险费率有什么影响?
18. 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如何确定?
19. 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哪些共享机制?
20.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什么样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有何义务?
21. 保监会应当将什么样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22.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哪些重要事项?
23.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如何支付保险费?
24. 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什么?
25.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什么标志?
……
第三章 赔偿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二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