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并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13个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加强对从事法律工作相关能力和发展潜力的考查,是联考的一个突出特点和基本思路。根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目标,联考更强调考生运用基本知识和原理的能力、运用法律语言的能力及进行逻辑分析、推理、论证的能力。2003年起,法律硕士联考共考四门,政治理论(文科,使用全国统考试卷,100分)、外国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100分)、专业基础课(含刑法学、民法学,150分)、综合课(合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