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目录:第一章:保险概述第一节保险一、保险的概念二、保险的特征三、保险与其他类似活动的区别 第二节保险的分类一、按照保险的对象分类二、按照保险的实施形式分类三、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类四、按照风险转嫁形式分类五、按照保险经营目的分类六、按照承保数量分类第三节保险的产生与发展一、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二、近、现代保险的产生和发展三、国际保险业发展的特征和趋势四、中国保险业的创立与发展第四节保险的职能、作用与原则一、保险的职能二、保险的作用三、保险适用的基本原则第五节风险管理一、风险的特征和类型二、风险管理三、风险管理的程序四、风险处理的基本方法 第二章:保险经纪人第一节保险经纪人一、保险经纪人的概念二、保险经纪人的分类三、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四、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的区别第二节保险经纪人的产生和发展一、保险经纪人的产生二、国外保险经纪人的发展与现状三、中国的保险经纪人发展及现状第三节保险经纪人的作用一、促进保险市场与国际接轨二、促进保险市场机制的完善三、有利于保险公司的规范化经营第四节保险经纪人资格与执业规则一、保险经纪人资格二、保险经纪人的素质要求三、保险经纪人的执业规则 第三章:保险市场与保险业务经营第一节保险市场概述一、保险市场的概念与构成二、保险市场的特征与模式三、现代保险市场机制四、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五、保险市场的需求与供给六、保险市场的中外比较第二节保险的业务经营一、保险经营的特征和原则二、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第三节保险市场的监管一、保险监管的含义及其原因二、保险监管的原则与目标三、保险监管体系四、保险监管的方式五、保险组织的监管六、保险经营的监管七、保险财务的监管 第四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一、保险合同的概念二、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三、保险合同的经济特征四、保险合同的分类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一、保险合同的主体二、保险合同的客体第三节保险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一、保险合同的形式二、保险合同的内容第四节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一、保险合同的订立二、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三、保险合同的履行第五节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保险合同的变更二、保险合同的解除三、保险合同的终止四、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第五章:财产保险第一节财产保险概述一、财产保险的概念二、财产保险的特征三、财产保险的赔偿四、财产保险的作用第二节企业财产保险一、保险标的二、保险金额三、保险责任四、赔偿处理五、被保险人的义务第三节家庭财产保险一、普通家庭财产保险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第四节运输保险一、运输工具保险二、货物运输保险第五节工程保险一、工程保险的风险与损失二、工程保险的标的和分类三、建筑工程一切险四、安装工程一切险五、机器损坏险第六节农业保险一、农业保险的特点二、农业保险的分类三、农业保险经营原则和实施方式第七节责任保险一、责任保险概述二、产品责任保险三、公众责任保险四、雇主责任保险五、职业责任保险第八节保证保险一、保证保险概述二、诚实保证保险三、确实保证保险第九节信用保险一、信用保险概述二、出口信用保险三、投资保险第十节财产保险的保费计算原理一、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二、保险金额确定的方法三、保险金额确定的形式四、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 第六章:人身保险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的概念二、人身保险的特点三、人身保险的分类第二节人寿保险一、人寿保险概述二、定期人寿保险三、终身人寿保险四、生死合险五、简易人寿保险六、人寿保险常用条款七、人寿保险新产品及其特点第三节年金保险一、年金保险的概念二、年金保险的主要险种第四节意外伤害险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与种类二、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三、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第五节健康保险一、健康保险概念二、健康保险的保险责任三、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四、健康保险的承保与责任控制五、医疗保险六、残疾收入补偿保险七、生育保险八、健康保险赔偿办法第六节人身保险费率的厘定一、生命表二、利息三、现值和终值四、人寿保险纯保险费计算方法五、附加费率六、人身保险给付七、人身保险金额的确定 第七章:再保险第一节再保险概述一、再保险的概念二、再保险的作用三、再保险与直接保险的关系第二节再保险的种类和实施方式一、再保险的种类二、再保险的方式三、再保险的组织形态第三节再保险合同一、再保险合同及其内容二、再保险合同与直接保险合同的关系三、再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四节再保险市场及其监督一、再保险市场的概念二、再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三、国家对再保险活动的直接干预四、国家对国际再保险的限制五、国家对再保险公司的管理 第八章:保险经纪监管第一节保险经纪监管概述一、保险经纪监管的必要性二、保险经纪监管的目标三、保险经纪的监管原则四、保险经纪监管机构五、保险经纪监管的对象六、保险经纪监管的法律依据七、保险经纪监管的手段八、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形式九、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方法十、保险经纪的监管内容第二节国外保险经纪人的监管一、英国的保险经纪人监管二、美国的保险经纪人监管三、韩国的保险经纪人监管四、各国保险经纪人监管的比较第三节保险经纪公司资信评级制度一、保险经纪公司资信评级制度二、保险经纪公司资信评级方法三、保险经纪评级的内容四、建立保险经纪资信评级体系 第九章:保险经纪人的经营管理第一节保险经纪人的组织形式一、保险经纪人的组织形式二、保险经纪公司的设立三、再保险经纪人的业务与作用第二节保险经纪人的业务经营一、保险经纪人的经营范围二、保险经纪合同分类及特征三、保险经纪人的业务操作程序四、保险经纪人的业务经营第三节保险经纪人的客户服务一、风险调查服务二、协助索赔服务第四节保险经纪人的佣金和财务管理一、保险经纪人的佣金二、保险经纪人的财务管理三、保险经纪人的会计管理 第十章:保险经纪人的法律责任第一节保险法律责任的概述一、保险法律责任的概念二、保险法律责任的特点三、保险法律责任的作用四、保险法律责任的种类第二节保险经纪人的法律责任一、保险经纪人的行政责任二、保险经纪人的民事责任三、保险经纪人的刑事责任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书摘:(二)火灾保险的兴起与发展 现代火灾保险业起源于英国的火灾保险制度。1666年9月2日,英国伦敦发生了一场大火,烧掉了全市85%以上的房屋,受灾者高达13000多户,损失1000万英镑以上。这场大火促使人们开始思考如何解决火灾损失的问题。 1667年,尼古拉·巴蓬开始在伦敦经营房屋火灾保险事业,并按照房屋风险等级计算和收取保险费。1680年,扩资成立了火灾保险公司。 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期,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完成了工业革命。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物质财富大量增加和集中,原来单一的房屋火灾保险已不能满足客观需求,于是在火灾保险的基础上,保险责任扩大到爆炸、雷击、山崩、地陷、海啸、地震等风险。 (三)人身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人身保险的产生与海上保险的发展是分不开的。15世纪末,欧洲已盛行奴隶贩卖活动,许多奴隶贩子将奴隶作为货物投保海上保险,这就是说,产生了以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到16世纪中叶,德国纽伦堡市创立了儿童强制保险。以人身年金保险创始人而闻名于世的当属意大利的洛伦佐· 佟蒂,他在1656年起草完成了"联合养老保险法"(简称"佟蒂法")。30年后,法国的路易十四为解决财政困难而推行"佟蒂法",并获得巨大成功。 英国数学家和天文学家埃德蒙·哈雷制订的第一部完整的人口死亡表对于人身保险的产生和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693年,他以布勒斯劳市的市民死亡统计为基础,运用先进的方法,通过实际的考察,精确地表示了每年的死亡率。这是在保险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的突破性成果,使后人可以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科学方法经营人身保险,从而推动了人身保险向更广阔的领域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美各国的人身保险有了迅速的发展。因为人身保险比其他保险更具有投资稳定和长期积累的特点。目前,在世界保险业务中,人身保险业务占全部保险业务的50%以上,而人身保险业务最发达的日本,其人身保险业务占保险业务总量的70%以上。P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