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的小说从来不再熟套子里转圈,每一篇东西都有独辟蹊径之处,短短的几千字会让你琢磨半天,许多人有过这样的体验,头一遍读下来,觉得有趣,再读第二遍,感觉依然新鲜, 但有点糊涂了,第三遍才能明白是怎么回事,故事中的疑云即便破解不开,也不会影响你的审美感觉,朦胧的思维指向已不知不觉把你引入艺术的至境。自参议员奥内希莫·桑切斯遇到了他的梦中女郎之后,总共又活了半年零十一天。他是在一个名叫“总督玫瑰园”的小镇上认识她的。这个小镇很不起眼,白日里,面对着一片毫无生气的茫茫大海,好像是沙漠地里隆起的一个最无用的小沙包。相反,到了晚上,它却是停泊各种大型走私船的理想码头。这是个孤零零的小镇。谁都不会想到镇上还有人能改变别人的命运,甚至连小镇的名字似乎也具有讽刺意义,因为在那里看到的惟一的一朵玫瑰花还是由奥内希莫·桑切斯参议员本人带去的。也就是在那天下午,他认识了劳拉·法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