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题材纪录片的制作中,纪录片最基本的构成是影像与事件,这些历史影像在“记录与虚构”、“历史与表现历史”、“讲坛与宣传”和“触摸历史与实录变迁”等制作条件与观念中阐述与辨析。最显著的是观众面对的历史事件,而不是纪录片影像语言,历史影像的制作基础就建立在两种不同的时间空间理解层面——可以说它是摄影机的现场的,也可以是摄影机后来所代言的历史现场。第二是关于历史影像的表现视域,这就是通过历史人物的影像传记,反遇一个时代与社会的道路。这一历史影像注重历史人物经历所体现出的历史价值和这一影像所展现出的人物命运及时代风云,影像写作本身并不拘泥于传统录片所固有的构成元素;另一方面是在考古与发现的文献记录中整合具有见证历史现场的影像物质,考古与发现的基础在于对过去事件的现场描述,通过细微的文献材料和对于这一材料的历史研究与分析形成这一影像探索的写作特征,其中描述、整理和分析成为影像代言历史事件现场的立足点;三是本着记录今天、寻探文化源流、实录时代变迁的历史眼光及其目的,并将历史事件的重建重点放在“完成变迁过程”上,注重历史事件的流变过程,从而将影像的焦点放在当代具有重大影响的现场媒介事件和大众生活形态的事件开拓与阐发上,并以此建立历史题材纪录片的表现视域。历史影像的制作还以“汇编性”、“口述体”和“再现式”这三种具有代表性的历史影像的写作方式,构成历史题材纪录片影像的基础、叙事策略及其话语形式,从而建立了关于纪录片历史影像“代言性叙述”的制作基础与实践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