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可持续经营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林业实践活动的必然选择。要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产权制度的保障至关重要,因为经营主体在森林经营中居于主导地位,经营者是否有从事森林经营的积极性是影响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重要因素,而产权是保障经营主体在从事森林经营中积极性、主动性的前提条件。南方集体林区是我国的主要林区,分布着我国重要的江河湖泊,其森林资源的生态地位十分重要。目前南方集体林区的林权制度问题错综复杂,已严重地影响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因此,研究并建立为森林可持续经营目标服务的林权制度是摆在研究者面前的重大课题。《南方集体林区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林权制度研究》力图从可持续经营的要求出发,对南方集体林区产权制度进行研究,通过调查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分析南方集体林区存在的林权制度问题,从林权的明晰化、林权的有效保护、林权的市场化运作三个方面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提出的改革内容针对性强,对森林可持续经营实践有较大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