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形势下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队伍,199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并从2001年起在我国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试点工作,旨在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专门人才。目前在校学习的MPA学员2001级、2002级接近8000人。2003年的全国MPA报名、考试工作即将开始。 公共管理涉及“从摇篮到坟墓”众多的社会事务,在社会生活中历来占据着重要地位。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公共管理呈现出两点显著的变化:一是公共管理领域的扩大。随着当代科学技术的迅速传播、人口的增长和流动变化、服务行业的兴起、城市和交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