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颁布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制定的上海市《心理咨询人员职业标准》,同年10月又颁布了据此编制的《心理咨询师培训计划(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助理心理咨询师培训计划(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其相应的培训大纲。在培训教学实践中,参与编制并审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的有关专家深感如果没有与之相配的统一培训教材,各培训机构就不易严格而有效地执行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职业资格的考核与鉴定也不易标准化。心理咨询在我国还是正在崛起的新兴职业,心理咨询人员的培训和鉴定更是有待于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规范和不断提升。我们期盼这套教材的出版,能有助于规范心理咨询人员的培训内容,并有助于提高培训质量。培训教材也可为其他兄弟省市心理咨询人员培训机构以及从事心理咨询的专业人员或希望通过自助解决自己心理问题的广大读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