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甫,教授,1965年毕业于东北工学院(现东北大学),同年分配到冶金部303厂(包头铝厂)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员和车间主任等,1981年获硕士学位,在郑州轻金属研究院工作,历任院副总工程师、国家铝实验厂厂长和副院长等职。先后主持电解铝和铝用炭素专业全国十几项重大项目科技攻关,担任重大生产和技术事件现场指挥长,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三等奖等奖十多项。曾担任中国金属学会炭素材料学会理事、《炭素技术》和《新型炭素材料》编委等,《中国冶金百科全书•炭素材料》编委,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0年退体后,曾兼职铝厂、炭素厂名誉总工,并兼职济宁炭素总公司独立董事、名誉所长等,指导铝厂培烧启动、试车验收、重大技术把关和炭素科研攻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