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公路桥梁养护规范》(JTG H11-2004),自 2004年10日1日起施行,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中相应内容同时废止。《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l一2004)由陕西省公路局主编,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的具体解释和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公路局负责。“九五”计划实施以来,我国公路呈现超常快速发展的局面,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根据新公路工程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将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中第四章的桥涵养护作为《公路桥涵养护规范》进行修改,单独成册。按交公路发[1996]1085号文下达的任务,其编写工作由陕西省公路局主持,长安大学,上海市公路管理处,黑龙江、四川、广东省公路局,西安公路研究所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