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法律的公共空间——日常生活中的故事》属于这一新兴研究领域的一部分,旨在考察普通公民是怎样理解和使用法律的,又是如何促成法律的产生和形成的。本书为我们提供了一幅法律的规则在大众文化和社会中运作的图画;同时也提供了一种关于法律如何能在历史上作为一种强有力、持久和稳定的制度而保持下来的理论。当人们在思考和谈论法律时,他们并不是像官方文件和教科书称颂“法律的规则”那样,把法律想像为或描述为一种单一的、统一的法律理想。相反,人们至少用三种不同的方式来描述法律。法律的规则包含着这些多重的意义和行动,它们共同构成了合法性的机制和结构。《法律的公共空间》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故事,揭示了人们运用法律和对待法律的不同方式。有些人会因为邻居家的狗搅乱了他们的垃圾而去请律师;而有些人却能够承受那些伪劣产品、手术失败、歧视所带来的损失和痛苦。那么,这种观念上的天壤之别究竟意味着什么呢?美国人究竟在何种程度上是通过法律概念和过程来理解他们的生活呢?我们要探究法律在美国人生活中的意义,包括美国人会在何种程度上主动热情地使用法律;我们同时也要探究人们为何拒绝使用法律。简而言之,我们想了解法律在美国人日常生活中的意义。本书的写作,是应新泽西州高等法院少数民族事务处的要求,帮助他们调查了解在新泽西州的各级法院中是否存在种族歧视,以及是以何种方式来加以歧视的。尤为重要的是,事务处提出,一个最重要的也是最有害的种族差异的形式,或许就是一些少数民族在主动使用法律和利用法院方面存在着的差别。事务处似乎确信,当人们面对可以使用法律程序的选择时(如报警、申诉或起诉),少数民族比非少数民族更有可能选择不使用这些程序。换句话说,如果说美国人对法律有浪漫情怀的话,那么这并不是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