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研究和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和宪政建设与发展的著作,主要涵盖了法治(依法治国)、宪政和法理学三个方面的内容。在法治(依法治国)方面,本书论述了法治与法制的区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邓小平的民主与法制思想、依法治国与政治文明建设、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特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司法体制改革与司法机关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司法权的性质与作用等问题。在宪政方面,本书集中讨论了宪政与执政党的执政方式、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宪政阐释、宪法修改的研究报告、政府立法的几个宪政理论问题、中国《紧急状态法》的宪政立法模式等问题。本书还专门论证了今天社会主义中国采用宪政概念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在法理学方面,本书关于中国法理学的命运、法学研究方法的过去与现在等问题的论述,关于法理学研究的若干篇综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若干理论问题、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研究人权理论、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理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研讨会综述、依法治国与精神文明建设研讨会综述、依法治国与廉政建设研讨会综述、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研讨会综述、努力开创跨世纪法理学研究的新局面——都记载了中国法治与宪政变迁过程中法理学思考的印记。本书从一个重要的侧面和角度,集中探讨并反映了近20年来中国法治和宪政理论与实践变迁的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