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凭借自身科学技术的优势和强大的基础研究力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在食品接触材料,尤其是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方面,欧盟对所使用的单体和添加剂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具体的研究成果直接转化为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为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参照实例。本书全面介绍了欧盟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分为安全法规篇和实用指南篇。安全法规篇为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的汇编,包括框架法规、重要指令和其他相关指令共计14项法规。欧盟针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历程。欧盟有关“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它与“包装材料”相比是涵盖面更广的一个概念)的立法始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最早的指令是76/893/EEC《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法规》,随后开始对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中使用氯乙烯单体提出限制、确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标志、颁布了官方控制使用氯乙烯单体的统一分析方法、测试迁移量的基本规定和测试迁移量的模拟物列表,并陆续对使用再生纤维素、陶瓷、塑料、橡胶中亚硝胺物质、环氧衍生物做出规定。截至目前,在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方面,累计已有34项法规或指令。在近三十年的立法进程中,特别是近十余年为完善欧洲统一大市场的立法实践,对上述内容的法规指令进行过多次的修订与合并,34项法规指令可简化为11个(一个法规,十个指令)。纵观欧盟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过程,就其内容和形式而言,我们可将其已采纳的指令(法规)分为三类,即框架法规——适用于所有材料和制品;特定指令——适用于某一类材料和制品;个别指令——适用于个别物质。安全法规篇同时还收录了与之相关的其他三项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