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育部制订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经建设部、国家计委会审通过,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予以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共分为5章,包括“总则”,“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和“校舍主要建筑标准”等。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改建、扩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可作为建设、规划、计划、教育等部门和设计单位编制、评估和审查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规划设计的依据,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发展建设规划,进行宏观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