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男,汉族,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12月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4年12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任助教(1985年)、讲师,(1987年)、副教授(1989年)、教授(1993年)、博士生导师(1994年)。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干事,1998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著作:《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等个人专著9部;《走向哲学的刑法学》等论文集3部;主编《刑法全书》等二十余部;在《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百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