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至2001年9月,我参加了中国一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的首期律师团,赴欧洲学习。在欧洲的9个月里,我分别在英国、西班牙、丹麦和比利时学习了欧盟法和当地的法律。尽管这不是一个纯学术的项目,但其独特的安排却为我的学术研究提供了现实的体验,激发了我对欧洲一体化研究的兴趣。在我出国前,欧元业已启动,但其现钞和铸币尚未进入流通领域,而且欧元汇率持续走低。对于欧元能否成功,我是持有怀疑的。但是,当我在欧盟内部自由流动时,我在感受一体化所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体验了货币不统一的弊端。因此,在消除有关欧元疑虑的同时,我也希望对欧洲的经货联盟作进一步的研究。我对欧盟的研究,一方面是出于兴趣,另一方面也希望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一些参考素材。欧洲一体化的口号是“一个市场、一种货币、一种法律”。在欧元于1999年启动之时,欧盟当时有15个成员国,但建立了一个货物、服务、人员和资本自由流动的共同市场,11个国家采纳了单一货币(希腊于2001年成为第12个欧元区国家)。现在,欧盟已有25个成员国,并有望在2007年增加至27国,共同市场进一步扩大。同时,欧盟正在讨论制定一部宪法,将来是否会出现“欧洲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EuropE,谁也无法下肯定的结论,但也不会下绝对否定的结论。反观我国,我们是单一制国家,有一个中央政府,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的法律和货币,但我们却尚未建立一个货物、服务、人员和资本自由流动的国内统一市场。因此,欧洲一体化能够为我们提供何种借鉴,是值得我们学人心 回国后,我向北京大学法学院申请了“欧盟货币金融法律制度的课题,并获得了‘‘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的经费资助。由于我的愚钝和慵懒,迟至今日才完成书稿,甚感汗颜。书中错误与疏漏之处,还请读者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