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富,1928年生。河北唐山人。1949年入中国政法大学学习,1950年转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2年在该系研究生班毕业留系任教。1973~1978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1978年回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任教。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检察学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名誉教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客座教授。著有《中国刑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主编和参编有《刑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获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一等奖)、《中国刑法适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7年)、《经济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82年,获国家教委优秀教材奖)、《中国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获国家优秀教材特等奖)、《刑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获全国高等学校首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二届国家图书奖)等。1986年担任中央电大刑法学课程主讲教师,并编著教材《刑法分则要义》(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9年)等。陈正云,男,汉族,1968年10月生,安徽巢湖人。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曾独著、主编(译)、合著有《刑法的经济分析》、《中国刑事法律冲突论》、《刑事责任制度研究》、《中国刑法通论》、《跨国犯罪与刑法》等学术作品4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100篇,多篇论文获奖或被有关文集收藏、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