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已经有超过80个国家或地区出台了反垄断法。有些国家法律的实施情况较好,对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有的国家实施情况则不很理想,没有发挥法律应有的功能。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的实施机制是法律的生命。如果一部反垄断法不能在现实社会经济当中起到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作用,无论它在书面上看起来如何完美,也是毫无意义的。 法律的实施,既依赖于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也依赖于有关国家机关的正确适用。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包括遵守法律和积极协助公共机关适用法律两个方面。适用法律又包括执法和司法两种。由于反垄断违法行为具有判断标准相对模糊和隐蔽性较强的特征,加之反垄断法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法律,对于违法信息的掌控、违法事实的调查以及对于是否构成违法的判断,都需要以专门知识为基础,因此,在实施反垄断法的过程中,公共机关适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