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美国法学院教学用书“International Business Transactions”的缩编本,其作者是三位美国法律教授:即来自美国圣迭戈大学的拉尔夫?弗尔瑟姆教授、佛罗里达大学的迈克.戈登教授和乔治华盛顿大学的约翰?史帕诺戈教授。本次在中国发行的是《国际商事交易》一书的缩编本第七版。为了能包含自1991年至1995年的发展内容,缩编本在第四次改编时由一本内容分为了两本。即《国际商事交易》和《国际贸易与经济关系》。本次修订的《国际商事交易》一书主要涉及国际贸易、信用证的使用、电子商务、技术转让、外国人的投资交易、欧盟竞争法、反垄断法、国际商事诉讼与仲裁等内容。《国际贸易与经济关系》一本主要涉及政府对贸易的管制、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同盟、经济一体化与欧盟及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等问题。本书作者以其丰富的教学经验,以一个案例入手,将国际商事交易涉及的诸多环节首先展示在读者面前。然后深入浅出,简明扼要地将国际商事交易涉及的法律问题一一阐述,使读者能在短时间内对有关国际商事交易的国际公约及美国的国内法有一个大致的掌握。许多美国法学院一年级的学生总是认为,美国统一商法典(UCC)适用于一切贸易合同,包括国内的和国际的。本书告诉读者,由于美国批准加入了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因此,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美国当事人与缔约国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应当适用该公约。美国在加入该公约时对公约第1条第1款b项关于通过国际私法规定的扩大适用进行了保留。到2004年7月1日,加入该公约的国家已有62个,还有一些国家正在寻求加入公约,因此,该公约是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最有影响力的公约。公约是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主持下起草的,此外,委员会还主持起草了1985年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和1996年的《电子商务示范法》。本书作者在简短的篇幅内,不仅阐述了公约的主要内容,还与美国统一商法典进行了比较,并以案例进行说明。有关章节的内容涉及了合同的解释、合同的订立、卖方与买方的责任、违约救济、风险转移、贸易术语及其运用、国际支付与信用证的运用等诸多方面。中国和美国均为1980年公约的参加国,美国又是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本书的内容对中国读者了解美国在国际货物贸易买卖方面适用的法律,及了解美国对公约与美国国内法、国际惯例之间关系的态度很有帮助。本书的第三章是关于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内容首先涉及的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内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21个最后文件之一,于1994年4月15日由各国代表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签字,并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最初签订时只在个别不重要的条款中简略地提到知识产权,其目的是保证贸易自由化不至于妨碍到知识产权的行使和保护,还未真正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规定。自60年代开始,随着发展中国家开始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差异使因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多。摩擦从商标权扩大到版权和邻接权领域。在1986年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开始时,美国就强烈要求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列入谈判的议程。美国的主张得到了欧共体成员、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经济和知识产权水平与其相当的发达国家的支持,而发展中国家对此则表示反对,虽然多数国家表示强烈的反对,但以东南亚新兴的工业国家为代表的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却表示支持美国主张,后者的目的是希望制定某些规则,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和多边解决争议的制度,以防止美国以它们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为由采取单方面的制裁行动。最后使协议得以通过。在此之前,美国多次通过其国内立法中的“特殊301条款”对其贸易伙伴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并通过谈判迫使其接受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否则即通过采取单方面的制裁行动。该章简要介绍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内容,以及专利的国际保护、商业秘密、商标的保护、版权的保护、盗版问题、特别301程序等内容。鉴于中美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尤为突出,研究和学习有关的内容非常必要,本书的内容可以使读者初步了解美国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上的框架与敏感态度。作者在介绍了美国的贸易法律之后又转向有关外国资本在美投资的问题。从历史上看,美国从一直以来对外国资本在美国投资持开放态度。美国传统上对外资相对开放的态度近年来受到挑战。使得美国通过立法,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外国对美国公司的购并。有关国家安全的调查曾用于阻止一家中国公司收购一家生产飞机部件和技术的美国公司的交易。因此,对于,中国读者来说,了解相关的内容是很有必要的。尽管在美国没有专门针对外资的综合性管理法规,在某些产业和有限的领域,如在保险、信贷、通讯、航空、航运、银行等行业,美国现有的若干法律对外资存在管制。本书的第四章详细地介绍了国际投资的现实状况和相关的法律问题。第五章则是关于外国政府对美国海外投资实行征用或国有化的风险的控制和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此外,本书还涉及了欧盟竞争反及反托拉斯法的内容,以及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等内容。书中对国际商事争议的国内解决、外国法院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法律选择条款、法院选择、国际商事仲裁,以及美国法有关仲裁的规定进行了阐述。作为一名在中国的法学院中从事国际经济法教学的老师,本人深感近年来在我国学术界有一种将简单问题复杂化的迂腐之风,似乎对问题进行简单的介绍是没有学问的一种表现。缩编本的《国际商事交易》简单明了,相信也应该是快节奏的现代法律人喜爱的法律专业书。本文为《国际商事交易》的中文前言。《国际商事交易》是》“美国法精要”影印系列丛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