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思维是以司法技术方式存在的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是法律的实践理性或者技术理性的体现,它具有明显不同于法律自然理性或者知识理性的特征。这里展现给大家的是一个法官对于司法认知规律的法理学分析,是法官根据司法实践的环节与过程总结的司法技术指南,充分体现了法律是“行动而不是设计的产物”的特性。尽管这是一部法理著作,尽管作者也是旁征博引,尽管其中充满理性,但我们还是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它与我们过去所看到的法理书的诸多显著不同。我们在阅读时,不会迷失在单纯的概念演绎中,不会为自己不解风情的浅薄而烦恼,也不会因找不到现实的“北”而困惑。一个法官的总结,使我们对自己每天重复着的工作有了一种全新的感受:有着季节更替般的规律、有着或紧张或舒缓的节奏、有着或诗歌或散文的意蕴、有着或精细或粗疏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