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在保障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指导作用。我们将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与请示答复合为一体,精心分类汇编成四卷:民事卷、商事卷、刑事卷、行政·国家赔偿卷,供司法实践部门工作人员参考使用。其特点如下:全面实用尽可能全面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现行有效司法文件,包括业务庭内部参考文件和个案批复。这些内部参考文件和个案批复虽不一定具有普适性,但代表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一定时期处理某类具体案件或适用法律的立场,是对当时法律或司法解释的补充,具有不可忽视的参考价值。另外,我们还收录了个别与司法文件密切相关的法律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附于相关司法文件之后,方便读者系统参考。体例科学细分若干子类别;每一子类别下的司法文件按司法解释、请示答复、相关法律链接分类编排。编排的原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暂行规定》,最高法的司法文件以1997年7月1日为界,最高检的司法文件以1996年12月9日为界,界前颁布的司法文件,除文件标题冠以“电话答复”的,一律编入司法解释类;界后颁布的司法文件,除文件标题冠以解释”、“规定”、“批复”、“通知”、“意见”的律编入请示答复;同属某一子类别的司法解释或请示答复按发文时间编排,以方便读者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