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民法典
总则 法律的公布、效力及其适用
第一编 人
第一章 民事权利的享有及丧失
第二章 身份证书
第三章 住所
第四章 不在
第五章 结婚
第六章 离婚
第七章 父母子女
第八章 收养与非正式监护
第九章 亲权
第十章 未成年、监护及亲权的解除
第十一章 成年、禁治产及裁判上的辅助人
第二编 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各种限制
第一章 财产分类
第二章 所有权
第三章 用益权、使用权及居住权
第四章 役权或地役权
第三编 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
第一章 继承
第二章 生前赠与及遗嘱
第三章 契约或合意之债的一般规定
第四章 非因合意而发生的债
第六章 买卖
第七章 互易
第八章 租赁
第九章 合伙
第十章 借贷
第十一章 寄托及讼争物的寄托
第十二章 赌博性的契约
第十三章 委任
第十四章 保证
第十五章 和解
第十六章 民事拘留
第十七章 质押
第十八章 优先权及抵押权
第十九章 对于债务人不动产的强制执及债权人间爱分配的顺位
第二十章 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