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程序的正当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为了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全面、正确、及时地实施法律,在实际工作中对原有的法律文书做了很好的充实和完善。2002年12月18日公安部对1996年11月14日颁布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进行了重大修改。同时公安部制定了《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于2003年9月19日印发各地公安机关,并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两大类新文书的使用很显然对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使公安机关各职能部门真正掌握好公安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我们编写了本书。本书面向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制作、使用法律文书的小型工具参考书。另外,也能够成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及处理日常行政案件的指南。本书编写结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业务范围来划分。主要分为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和行政法律文书大类。每大类分为若干小类(详细见目录)。在具体到每一小类的写作时。基本格式如下:一、文书的概念,涉及的法律条款,文书的结构和写法;二、文书最新格式及制作使用中要注意的问题;三、相应的典型文书范例。全书写作以此为模本,根据具体文书详略有所调整。具体体例上,刑事文书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的规定,按公安机关参与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分为,立案、破案、管辖、回避文书;律师参与诉讼文书;强制措施文书;侦查取证文书;看守、执行文书等五部分。行政业务文书根据公安部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规定,按公安机关的行政受案范围分为:治安管理文书;行政复议、诉讼文书(含听证)、劳教少管文书;消防管理文书、交通管理文书,其他(含出入境管理,内部保卫,戒毒等主要文书)等六部分。本书有着自己的特色,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内容新:本书依托《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以及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而编写。这两个文书格式都是最新规定,并且和以前文书格式有较大变化,因此现实中需要一本能够对最新文书有讲解和范例的参考书,本书直接依据最新格式。同类别的著作或是内容没有本书全面,或是比较陈旧,不会适应新的实际工作需要,比如说公安机关在举行听证程序时的文书很少有著作提及。这可以说是本书的一个较大特色。另外,本书的写作理论以及所采用的范例都是最新的,希望通过此来体现本书和同类别著作的不同之处。二、实用性强:公安文书数以百种,但各部门经常使用的并不多,故本书只对公安机关实务工作中常用的重要文书进行讲解。并且公安机关的文书有许多是填充式文书,在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后可以轻易地完成,所以,对于这样的文书,本书在文书的结构以及写法上多加以描述和指导。对于许多需要较强写作技巧的文字叙述类文书则考虑到实际的需要,我们不仅给出写作方法、法律依据,还列出范例与格式供读者参考。详略相间,在不大的篇幅里体现出较强的实用性。三、内容全面:现有的许多同类著作大多是对公安机关某一部门的文书进行的讲解和范例。但公安工作业务范围很广,全面对各种业务的文书都有精辟讲解与范例的著作本来就极少,能依据最新文书格式进行较全面讲解的还没有出现,本书填补了这项空白。本书编写分工如下:崔凯第一编、第二编、第三编第四章万平第三编第二章齐风敏第三编第三章刘文鹏第三编第一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全书由刘田玉统稿真诚希望本书对读者有所帮助,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缺点、疏漏在所难免,敬请各位专家、读者批评指正。编者200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