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大纲和教材每年都根据现行法律以及社会热点的变动而有所所变化,考试难度日益增加。那么,司法考试的命题思路究竞何在?我们认为,基本上有三个标准;即:“实用的”、“常考的”和“新出的”,尤其后两者,是重中之用。司法考试的“一门放弃的艺术”,抓住重点复习,才能事半功倍。依据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要求,围绕司法考试命题思路,我们组编出版了《2006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照及教材增补辅导》,希望在点明司法考试大纲、教材最新变化的同时,帮助考生破解司法考试的奥秘。为了让考生熟悉新增考点,增强对新增考点的理解和记忆,我们又组织一些司法培训辅导教师编写了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