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要点(2006年与2005年修订对照及历年考点)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要点与范围法理学基本要求准确把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以及法律的基本理念和价值;整体上把握大纲的内容,熟练掌握相关知识点,能够对相关知识点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进行分析、判断;能够运用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和原理提炼法律问题,从法学理论角度分析具体法律事件、案件或现行制度;掌握法理学概念、知识、原理与法律应用学科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第一章法的本体第一节法的概念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法律职业的含义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特征)法的现象法的本质(关于法的本质的主要学说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第二节法的价值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含义两者的区别区别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意义)法的价值的种类(自由秩序利益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第三节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的含义、分类及相互关系)法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