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通过水资源的调控,实现防洪、发电、供水、灌溉、航运等多种功能,可对改善生态环境发挥显著作用,是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在关注水利水电工程带来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同时,已日益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生态与环境影响予以高度重视。可以说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在经历了以资金约束和市场约束为主的时期后,正进入生态与环境约束占重要地位的时期。在工程建设中切实保护生态与环境,建立与生态相和谐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体系是必然趋势。以科学发展观,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全面、科学、客观评价生态与环境价值,评判工程建设的利弊,制定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建设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评价体系是一项迫切的任务。 1982年,水利部颁发试行《关于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若干规定》。1988年,水利部和能源部共同颁发《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DJ 302-88)。经多年实践和近两年的修订,2003年7月1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水利部颁布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 88-2003),对评价依据、程序、标准,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对策措施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为进行该技术导则的宣贯,便于评价人员、工程的环保设计人员领会技术导则的技术要求,掌握相关的调查和评价方法,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技术导则编制者和有关专家编写了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