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国家的基本大法之一,它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中起着极其重大的作用。刑法学是以刑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刑法学研究的繁荣与否,对于推动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指导刑法的正确理解与适用,又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于同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在这近三年的时间,全国掀起了学习、宣传新刑法的热潮,出版了各种教材、专著、普及读物达数百种之多,对于注释和理解刑法条文的立法意图,研究刑法的新理论,树立新的刑法观,推动新刑法的适用都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为了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逐步完善刑事立法的需要,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00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与此同时,在修订刑法颁布的近三年时间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根据刑法实施中出现的理论问题和适用问题,先后作出了数十个司法解释。我们撰写这套《刑法学》,就是依据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刑法规范,加上补充修改决定和司法解释,并吸取了中外学者研究成果和司法实践经验而成的新作。《刑法学》一书分为上、中、下三篇:上篇总论,主要研究的是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基本理论;中篇分论主要包括刑法分则概述及危害国家安全罪等四类罪名的犯罪构成,认定中的界限及适用原则;下篇分论,主要研究其它五类罪名的犯罪构成,认定中的界限及适用刑罚原则。由于分论罪名多、问题复杂,故所占篇幅较大。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法学理论也是向前发展的。学术的发展是千百万学者辛苦结晶的累积过程,不仅每一代人要继承前人的学术成果,就是在同一代人中,后行者也是吸取先行者的成果,才能在此基础上添砖加瓦,有所前进。参加撰写本书的作者,对刑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学习不足之处,添砖加瓦不妥之处均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本书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中国教育家协会理事、重庆市刑法学专业委员会会长、撰写过三十余部刑法教材、专著的赵长青教授任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