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0年代人力资本理论产生以来,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都把高等教育视作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投资”,高等教育由此获得了非常迅速的发展。然而,70年代以来,在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持续增长的同时,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却趋于下降,以至出现了遍及全球的高等教育财政危机。在这种背景下,通过成本回收方法调动私人资源支持高等教育的发展,逐渐成为高等教育财政的一个重要趋势。然而,要通过成本回收方法调动私人资源支持高等教育的发展,人们必须回答如下两个基本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首先。学生及其家庭有没有支付高等教育成本的意愿?从社会利益的角度看,高等教育应不应该收费?其次,学生及其家庭有没有能力支付高等教育的成本?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回收对公平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将会影响成本回收作为一种高等教育财政手段的潜在价值。本书试图从教育经济学的视角,通过对中国大学生付费能力与意愿的实证分析来回答上述有关问题。分析所应用的数据取自钟宇平、闵维方、龚放主持的,由香港研究资助局资助的“高等教育财政筹措之考虑因素:期望回报率、付费能力与付费意愿之研究”课题组对中国北京、南京、西安三地14所不同类型高校中13511名大学生的问卷调查。实证分析所获得的结果表明如下。(1)社会经济地位不同的学生及其家庭,他们对高等教育的付费能力是不同的。学生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越低,他们承受目前收费标准的能力或家庭支付学生上学所需各项开支的能力越低。此时,学生越可能通过选择不同类型的高校或专业,以及减少用于除学费之外的直接开支来减轻自己所面临的经济压力,或更多地利用家庭之外的财政手段来应付用于高等教育的直接开支需求。学生及其家庭对高等教育的付费能力,不仅受家庭所拥有的经济资源的绝对数量的影响,而且也受家庭结构的严重制约。兄弟姐妹的数量越多,学生在兄弟姐妹中的排行越靠前,他们承受目前收费标准的能力以及家庭支付其上学所需各项开支的能力就越低。(2)虽然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时需要承担较高水平的私人成本,然而学生及家庭对高等教育的付费意愿却是非常强烈的。一方面,他们愿意支付的最高学费水平,显著高于他们目前实际交纳的学费水平;另一方面,在学费上涨30%~300%五种不同幅度时,学生的高等教育需求对学费的弹性介于-0.045~-0.288之间,家庭的高等教育需求对家庭资助的弹性也只有-0.05左右,而且学生及其家庭的高等教育需求对家庭年收入的弹性也都小于1,这些事实都表明,对学生及其家庭而言,高等教育“消费”并不是一种“奢侈品”。(3)学生的高等教育需求对学费及不同类型学生资助变化的反应,表现出了如下的基本格局。首先,学生的高等教育需求对学费及有些学生资助(如奖学金)具有灵敏的反应;其次,学生对学费及不同类型学生资助的反应不仅在性质上存在差异,而且在程度上也有所不同;第三,不同收入水平家庭学生对学费的反应是不同的;第四,学生对学费及学生资助的反应随着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的变化而变化。(4)我们通过数学模拟分析证实,实行不同程度的高等教育成本回收,并把由此获得的资源投放到小学,或小学和初中,或小学、初中和高中,或初中和高中,或高中,或用于扩展高等教育,都可以程度不同地改善教育系统中公共资源配置的结构公平程度。但是,我们也发现,由于中低收入水平家庭学生的高等教育需求对学费的弹性大于高收入水平家庭的学生。因此,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回收将加剧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均等程度。即使在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回收的条件下,低收入水平家庭的学生并不一定放弃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他们在选择高校与专业时,却会表现出与高收入水平家庭学生不同的倾向性。这种选择的倾向性,又使得他们在高等教育公共资源的分配中处于更不公平的地位。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实行成本回收的同时,没有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学生资助体系。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助学金、贷款和勤工俭学等资助的数量还不充分;二是学生资助的结构也不尽合理,在现行的学生资助策略中,高校在奖学金上投入了较多的资源,而在以支持低收入水平家庭学生为主要目的的助学金、贷款和勤工俭学等资助方面的投入则相应不足。基于上述结果,我们认为可以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的收费标准,以便为高等教育的发展筹措更多的资源。与此同时,则要改革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强调“付费能力”在学生资助分配中的角色,增加对以需求为本的助学金和勤工俭学的投入,完善高等教育投资的资本市场,以便更有目的地为低收入水平家庭的学生提供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