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具有亲历属性的司法行为,检察实践展现为生动丰富的司法运行状态,由此生发的理性思考,与学院式的冥思遐想、穿梭于书本之间的研究大异其趣。其间,实证资源的拥有与运用是一个天然的优势,缘此,北京市检察系统2004年出版的《法律监督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就选择“实证”为基本的研究进路和价值取向。事实证明,依托于检察业务一线的法律实践,进行有益的理论抽象和概括,探询当代检察工作运行的基本规律,这种形而上与形而下相结合的研究方式契合了实务调研的特点,顺应了检察实际的需要,有利于推动检察理论研究的深化。所以,我们正逐步将其制度化、规范化,使之成为一项长效的调研工作机制。这本《法律监督——实践者的理性思考》正是这一调研机制结出的又一个理论研究成果,也是实证研究思路的延续和扩展。本书内容包括检察机关的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与实践、法律监督能力、罪刑均衡原则的司法实践与实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