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得宽,学历: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1960) 日本国立东北大学法学硕士(1965),法学博士(1968) (日本文部省奖学金)美国维琴尼亚大学访问教授(Visiting Professor,ACLS Fellow)(1971-1972)德国杜宾根大学特别研究员(Humboldt-Stipendiat鸿博奖学金) (1976-1977,1979)日本国立东北大学访问教授(日本交流协会邀聘,1980)德国柏林鸿博大学交换教授(1997,2000)。曾任:政大、台大、文化、辅大、东吴、东海、警官学校教授。现任:日本东海大学法学部及大学院法学研究所专任教授。主授:民法总则、民法物权、比较民法、民法专题、中国法、法学绪论。著作:民法总则(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法学入门(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分期付款买卖(正中实用法律讲座之一) 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获嘉新优良著作奖) 民法亲属继承实例研究 (五南图书出版公司)抵押权不可侵性(博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