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的独立和体系化是从20世纪初开始的。戏剧学以戏剧为研究对象。戏剧的核心则由三个因素所构成,那便是演员、剧本(或剧作者)和观众;导演、舞台监督等制度的建立,主要就是为了调整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因而,戏剧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演员、剧本和观众三位一体的戏剧。在这个戏剧核心的周围,还包容着许多因素,如舞台美术、剧场建筑、剧场管理和演剧评论等。这一切构成了戏剧的另一因素——剧场,有人把剧场看作是戏剧的第四个要素。在这些要素之外,戏剧为了自身的生存,还同政治、经济、宗教、科学、教育、娱乐等各种文化体系发生联系。在研究戏剧时,亦要注意对这些有关部门的观察和研究,尤其要注意研究戏剧与这些部门之间的关系。因而,在戏剧研究的发展过程中,历史地形成了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戏剧学。如果把研究对象严格限制于戏剧艺术本身(包括剧本和剧场演出),可以称之为狭义的戏剧学。广义的戏剧学则大体可以包括戏剧社会学、戏剧哲学、戏剧心理学、戏剧技法学、戏剧形态学、剧场管理学、戏剧文献学、戏剧教育学及戏剧史学等许多门类,可以把戏剧本身及与戏剧有关的一切问题都纳入研究范围。狭义的戏剧学把戏剧艺术规律的研究引向深入;广义的戏剧学则极大地拓展了研究的视野。该书成就显著,研究和追溯了我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的历史,并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观点。该书曾获首届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首届文化部直属艺术院校优秀专业教材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