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宪法位阶的环境权:
从拥有环境到参与环境决策
二、“出卖环境权”
从五轻设厂的十五亿“回馈基金”谈起
三、大量环境立法:
我环境立法的模式、难题及因应方向
四、环境问题的制度因应:
刑罚与其他国应措施的比较与选择
五、环境法上的“期限”:
行政法院林园判决的微观与巨视
六、环境影响评估的公共参与:
法规范的要求与现实的考虑
七、民众参与环保法令之执行:
论我引进美国环境法上“公民诉讼”
八、我公害纠纷事件的性质与结构分析:
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O年
九、环保自力救济的制度因应:
“解决纠纷”或“强化参与”
十、告知后同意:
农药输出政策的分析与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