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行政法》,美国人古德诺著,一八九三年出版于美国纽约,是行政法学领域的经典之作。民国之初,随着西学东渐的浪潮,此书被介绍到国内,成为了引入我国的第一本外国行政法著作,对中国行政法学之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书主要针对初学行政法的读者,故言语通俗晓畅,并力图为进一步研究指示途径。全书共分六编,原版分之为两卷,前三编为第一卷,标题为“组织机构”;后三编为第二卷,标题为“法律关系”。汉译本不分卷,各编之主要内容为:第一编为“分权论”。在这一部分里作者对“行政”、“行政法”的基本含义进行了界定。第二编为“中央行政论”。此编着力论述行政元首之组织以及元首的行政权,这包括对当时美国、法国的总统,德国的诸侯与皇帝,英国国王,以及各国政府的参事院(枢密院)、中央诸部行政职权的探讨。第三编为“地方行政论”,这一编里作者对诸国地方各级政府的沿革、行政组织的特征加以介绍,其中对美国着墨尤著。第四编为“官吏之法律”,它论述有关公务员制度,泛论官吏的选任资格、官吏的权利义务等。第五编为“行政部之作”,这一部分里,他通过比较的方法,集中论述了有关行政部门性质的问题。最后一编为“行政部的监督”,在首先论述监督的必要之后,作者分别就司法的监督、民事审判厅、刑事审判厅的监督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