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为美浓部达吉(一八七三年:一九四八年)先生。美浓氏之学术水平和人格魅力已为我国法学界所熟知,在此,笔者拟结合本书对此再略作评述。其一,本书可谓美浓氏之力作。相较于系统表述“天皇机关说”的《宪法讲话》(一九一二年),《行政裁判法》难谓“皇皇巨著”。从后世学者的评价来看,该书亦非美浓氏之代表作。但仔细阅读后,美浓氏之学术功力亦可见一斑。从严格意义上讲,本书的性质为法律解释学作品。其二,本书字里行间闪耀着民权主义的光芒。在太阿倒持的年代里,日本行政法学学者多以“媚上”为已任,二十世纪初期官僚主义行政法学甚嚣尘上即为明证。在这样的学术氛围中,美浓氏以鼓吹民权主义、抨击官僚主义行政法学而著称于世。在本书中,这样的例子俯首可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