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论丛》第九卷秉承本论丛业已形成的固定风格,所收录的论文在一定程序上反是非曲直了过去一年中我国行政法学界学者,特别是青年行政示学者们付出的不懈努力。其中:高秦伟的《行政法规范解释导论》结合中国实际,针对在行政法适用中具有重大意义、但国内研究相对薄弱的行政法规范解释进行了细致的理论和实践探讨,并提出了解决当下中国问题的可行性建议。张世泰翻译的卡罗尔·哈洛著的《法律与公共行政》回顾地考察了行政法对于正在变化的公共行政技术所做出的一些典型回应,记录了法律和公共行政这两个领域之间的一些部突。本文特别提到,基于对冷冰冰的法律化过程和高高在上的法律的一种反思,欧盟当前日益增加了对“软法”的运用和对软治理技术的依赖。公共选择理论所关心的问题与公法学所关心的问题有诸多重合之处,因此论在公法学领域引起了相当关注。在《公共选择方法论限度深析》一文中,金自宁从公法视角出发逐一探讨了公共选择理论的三大基本要求,透彻分析了公共选择理论作为一种方法论的优越之处及其限度。对于学者奥利·洛贝尔在《新新政:现代法学思想中管制的衰落与治理的兴起》一文中把新治理理论引入到法学领域、对其进行的实践调查和理论研究,王新艳的《法学视角下的新治理》与王卫明的《超越管理的治理模式》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解读和评说,半进一步分析了新治理理论对于行政法的意义及其自身在的若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