嘻哈宝贝,生活在这个多元化社会,作为一名新兴人类,我喜欢一切嘻哈的东西和一切具有挑战的事情。喜欢一个清早用腻人的巧克力代替传统的牛奶加蛋糕作为早餐;喜欢工作到凌晨一点,时而突发奇想,两手抓猎狂;时而静静的想象书里两个主人公应该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相见会更好,时而在键盘上敲舞,嘴里还不忘叼一根棒棒糖……喜欢那灰朦朦的雨天,给人遐想的空间;也喜欢在烈日之下背上大背包去登高,挑战自我极限;喜欢坐在橱窗前静静地思考却没人知道在KTV却是十足的麦霸……虽然还没有找到心中的白马王子,却是一个肯为爱情掏心掏肺的爱情至上主义者。笔下的王子够酷够炫却希望自己的天使是无人追棒的平凡小生……代表作:《嘻哈帮事件》、《魔鬼KI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