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9年5月31日约瑟夫·富谢——还远不是什么奥特兰多公爵呢——出生在港口城市南特。父辈是海员、商人,祖上尽是海员,因此不言而喻,这个长子也该去当航海家。不是去海外经商,便是当个船长。可是这个体弱多病、贫血而又神经质的丑陋孩子,从小便显得对这种无比艰苦,在当时确实是英勇豪迈的行业极不适合。离岸两海里,他已经晕船,跑了一刻钟,或者游戏十多分钟,他已觉得疲倦。做父母的不无忧虑地盘算,这个娇弱的孩子该怎么办。1770年时的法国,对于思想上业已觉醒,并且进取心切的市民阶级还没有合适的地位呢。法院里、行政机关里,每个衙门每个地方的肥缺全都留给了贵族。在宫廷里当差得要伯爵的纹章,或者像样的男爵爵位。即使在部队里,出身市民阶级的人,熬白了头发,也不过混上个排长。在这腐朽没落的王国里,第三等级还处处受到排挤。难怪二十五年后,第三等级要用拳头来夺取他们长期以来伸手乞求而遭到拒绝的一切。剩下的只有教会一途。这个千年帝国,在人情世故上不知比各个王朝高明多少,也比它们聪明、民主、心胸博大。它总是启用一切才俊,即使出身极为卑微,也被吸收进它那无形的帝国。小约瑟夫在奥拉多修会学习时,已经成绩斐然。毕业后,他们自然乐于让他担任数学和物理学教师,担任学监和校长。奥拉多修会自从耶稣会被逐后,在法国各地领导天主教会的教育。富谢二十岁时,便在这个修会里任职,虽然职位卑下,难以发迹,可毕竟是所学校。他在这里,自我修养,边教边学。要他发了做神父的愿心,原本可以爬得更高,当个神父,也许还能当上主教,甚至红衣主教。他初涉人世刚刚起步,本性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显现出来。那就是不愿完完全全、无可挽回地把自己和某人,或某事拴在一起。这可是约瑟夫·富谢的典型作风。他身穿修士的衣裳,剃着神父的头,和别的神父一样,过着僧侣的生活。在奥拉多修会过的十年里,富谢从外表到内心,和一个神父毫无差别。但是他不受更高的圣礼,也不发任何誓愿。无论在什么环境里,他都为自己留着退路,留着顺风而变的可能性。他投靠教会也只是权宜之计,并非完全投靠。以后投靠革命、督政府、执政府、帝国或者王国,均是如此:约瑟夫·富谢,对上帝尚且不肯答应终身效忠,更何况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