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生北京市平谷区人。1984年师从著名法学家张友渔教授攻读博士学位,198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是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位法学博士。1981年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宪法学、法哲学、行政法学等学科的研究工作。1991年1月—1993年3月先后在美国露易斯·克拉克西北法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和荷兰鹿特丹伊斯拉模大学法学院从事进修和讲学等学术活动。1997年9月—1998年2月在丹麦人权中心从事有关人权保护的专题研究。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研究会理事。代表作有:《民主宪政新潮——宪法监督的理论与实践》、《成文宪法的比较研究》(译著)、《权利相对论——权利与义务价值模式的建构》、《宪法监督司法化》、《宪法人类学——基于民族、种族、文化集团的理论建构及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