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荷马社会所做的进一步探索,其结构大致如下。第一章讨论荷马史诗的创作及其与历史研究的关系,强调史诗虽然是在民间长期四传基础上形成的,但最后的编计者面对他的资料,做了大量增规、补充和结构上的调整,使史诗成为一个精美的艺术整体。其结果,虽然民间口传史诗的语言和主体风格得到保留,但更多的是编者所处时代的资料进入史诗之中。所以,史诗所反映的,主要应当是编者所处时代的历史状况。由此确定的分析原则是;对史诗提供的资料,不斤斤于片断的细节,而注重从整体上把握。第二章具体讨论编者所处的时代,认为从农业的发生,居民的定居,城市的产生等多方面的情况看,荷马史诗主要反映了公元前10世纪一公元前8世纪,尤其是公元前8世纪希腊世界的情况。第三章从土地制度和社会结构入手,讨论荷马社会的性质,认为无论是希腊历史的发展趋势,还是土地的私有和社会的分化,都表明此时的希腊社会是阶级社会,不是军事民主制或者酋邦。随后讨论的是城邦的萌芽,意在说明古典时代的希腊城邦,不是古风时代才产生的,而是在迈锡尼文明灭亡后,在希腊大陆的孤立和东部地中海的动荡中产生的。也就是说,城邦并不是从原始社会自然发展而来,而是在青铜时代希腊宫廷国家的废墟上产生的。这种新型的国家,第一次在荷马史诗中崭露出基本而略嫌原始的面貌。随后的几章主要是分析城邦内部权力的运作机制,特别是对巴赛列斯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以及人民大会、长老会的权力进行辨析,重在说明从迈锡尼世界到荷马社会,希腊社会最大的变化,是小农经济的恢复,王权的削弱和集体行使权力的机构的产生,用黄洋的话说,是民众对政治的参与。对战争与军事制度、宗教与信仰、家庭与婚姻形态的讨论,试图证明在这些方面,荷马社会也都表现出不同于迈锡尼社会的特征,主要是常备军的消失、业余军队的兴起、神意解释权的下移以及个体家庭的产生,以进一步说明荷马城邦的内部结构,强调古典时代希腊城邦对荷马城邦的继承关系。结语部分除对前述各章进行归纳外,更希望通过商、周之际和荷马社会历史变革的对比,进一步揭示希腊城邦产生的特殊历史条件及其一般特征,并对荷马社会在古代希腊文明发展史上的地位做出界定。当然,也希望对那种如今仍得到尊崇的信条——希腊城邦民主制的产生得益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希腊城邦的民主,是工商业奴隶主的民主,能够有所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