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堡的赫伯特勋爵(1583~1648)被后世誉为自然神论之父,其代表作《论真理》在英国乃至世界哲学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英国思想史上,该书第一次从纯粹形而上学的角度系统论述了真理的定义、条件以及类别,并对与真理相对应的感觉能力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对于同时期的整个欧洲哲学而言,作为赫伯特真理观核心的“共同观念 ”学说又对笛卡儿的真理观产生了一定影响。本书附录中的神学内容在当时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其中最为人知的是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对其所谓“宗教的共同观念”的批评。而赫伯特所提出的五条基本信纲后来则成为神学理性主义的基本原则,正是这种对于自然理性的强调和神圣化,开启了近代自然神学的思想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