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十五章,按其内容可划分为两个主要部分:前十章为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什么是真正的基督教信仰。洛克反对奥克斯丁所提出的罪恶的可继承性,认为众人犯罪是因为违背了严格的“立功之法”,故而需要遵守“信主之法”,才能得救。而这个“信主之法”或者说基督教信仰的基本定则,就是信耶稣为弥塞亚,外加忏悔和遵从耶稣的教训。后五章为第二部分,论述了这个基本定则的合理性之所在,进一步阐发了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所提到的理性与启示的关系。 基督教的合理性问题并不是洛克之首创,而是17世纪末引起普遍关注的宗教问题。洛克按照新教的传统,大量引用圣经来阐发自己的独到见解,力图对基督教的教义原则进行合理化解释,构成了宗教理性化过程中重要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