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口才兵法》一书完稿后,我们再回过头来认真重读与审视,发现它具有三个显明的特点:一是在体例上,它以诉讼活动的介入各方为切入点,作横向安排,使原告、被害人、被告、证人、鉴定人、警官、检察官、律师、法官都能从本书中找到各自介入诉讼活动时所需口语表述的原理、原则、方法、技巧方面的指导。目前,国内尚无同类型体例的书籍。二是原告、被害人、被告、证人、鉴定人的口语表述原理、原则、方法、技巧成为本书的重头戏,这又是其在同类书籍比较中突兀而出的另一特点。目前国内有关律师口才方面的书籍较多,有关警官、检察官、法官的口才书籍则为少见,关于原告、被害人、被告、证人等方面的口才书籍则极为罕见,这就形成了一个盲区,本书正凭这一特点以弥补学界之不足。三是实用性与可读性的强化。